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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
申报时间: 2023-06-05 -2023-12-31 受理部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活动(须有特定的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企业自身展厅常规商务接待不属于支持范围),活动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举办。由于结算存在跨年度情形,票据可延后至2024年1月。 (二)不存在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支持力度
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按“先申报先支持”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关资金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请表(附件1-2)。 (二)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1-3)。 (三)项目投入的合同(需注明场地、会场布置等费用明细)、发票、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记账凭证等复印件。 (四)辅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函、签到表、现场照片等。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 (五)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来源
《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