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项目(以下简称空港项目)资金申报指引
申报时间: 2023-09-21 -
受理部门:
东莞市商务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场地经营租金补贴
(一)支持对象
香港机场管理局在我市注册并经营空港项目的企业。
二、品牌战略企业引进补贴
香港国际机场货站企业在我市注册的企业。
三、工作推进奖励
香港机场管理局在我市注册并经营空港项目的企业。
支持力度
一、场地经营租金补贴
对空港项目经营方(即香港机管局及其全资子公司)租借场地的租金,按照2022年实际缴纳额进行50%补贴。
二、品牌战略企业引进补贴
对2022年期间被引进入驻空港项目的香港国际货站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奖励对象为被引进的香港国际货站企业。
三、工作推进奖励
对空港项目经营方(即香港机管局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间运营实现我市设定的空港项目进出口数据目标1亿元。每年奖励55万元,用于空港项目经营方人才引进等方面。
申报材料
一、场地经营租金补贴
1.申请表原件;
2.承诺书;
3.租赁合同复印件;
4.租赁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发票、银行汇款凭证等复印件;
5.经营空港项目企业与香港机管局的关联证明材料。
二、品牌战略企业引进补贴
1.申请表原件;
2.承诺书;
3.完成入驻空港项目开展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与香港机管局签订的服务协议及香港机管局证明书)。
4.被引进的香港国际货站企业在东莞注册子公司登记材料。
三、工作推进奖励
1.申请表原件;
2.承诺书;
3.由海关出具的空港项目进出口数据证明材料;
4.经营空港项目企业与香港机管局的关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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