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申报
申报时间: 2023-10-23 -2023-10-31
受理部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自申报之日起,申报对象土地承包合同租期或场所使用日期至少覆盖到2025年12月31日。已获奖励的设施农业示范基地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设施农业示范基地。温室大棚连片达到5亩以上,自动节水灌溉系统连片面积达到50亩以上,工厂化种植设施面积达到10亩以上,或者粮食机耕机插机收化率达100%。
(二)种植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种植连片粮食面积达到100亩以上,蔬菜面积达到30亩以上,水果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或者花卉苗木面积达30亩以上。
支持力度
被评选为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含种植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的单位,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3年全市计划评定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含种植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10个。
项目来源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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