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遴选
申报时间: 2023-12-11 -2023-12-30
受理部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智能移动终端及相关精密模具行业,全市有意愿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我市注册,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属于智能移动终端及相关精密模具行业。
3.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且近一年有改造计划。
4.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
5.近1年未被列入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或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6.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优选条件
增补数字化改造试点中小企业可依据以下条件优选:
1.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相关政府扶持或荣誉。
2.获得过国家“小巨人”、省“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荣誉。
3.未来有上市计划。
4.科研实力强,近两年有计划新增专利产出、新设研发机构。
项目来源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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