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链企业入库 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3-12-27 -2024-01-05
受理部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注册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
(二)企业主营产品有智能手机、笔记本、Pad(掌上电脑)、平板电脑、虚拟/增强/混合现实、智能穿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以及其零部件,且该部分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达50%及以上。
(三)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营业收入或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一)规定等特殊情况的企业申请入库,由各镇(街)、园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并出具证明。
(四)守法经营,从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无反映申报单位存在信用不良的情况。
(五)已纳入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的自动成为该产业链入库企业,无需再行申报。
申报材料
(一)申报入库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二)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附件1-1);
(三)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四)企业与所申报入库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链相关的主营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比证明材料;
(五)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2);
(六)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七)其他所需材料。
项目来源
《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东制造强市办〔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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