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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对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食品销售单位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次监督抽考对象包括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将我镇辖区内的食品销售单位共55家开展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2024年12月09日
附件:2024年度谢岗镇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