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免申即享”申领确认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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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关于软企营收增量奖励、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试行“免申即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我局按照《通知》列明的工作流程,形成了《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免申即享”拟奖励企业入库名单》,并进行了公示。
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免申即享”拟奖励企业
入库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所在镇街(园区) |
奖励类型 |
1 |
91441900597405720Q |
东莞市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南城 |
首次达到1亿元 |
2 |
91441900712249074G |
广东迪奥技术有限公司 |
南城 |
首次达到1亿元 |
3 |
91441900MA4W1NJB2C |
安华数据(东莞)有限公司 |
麻涌 |
首次达到1亿元 |
4 |
91441900MA53A8LL01 |
东莞市融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南城 |
首次达到1亿元 |
5 |
91441900MA54CW969J |
广东唯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寮步 |
首次达到1亿元 |
6 |
91441900MA55L1AX1L |
东莞市步步高教育软件有限公司 |
长安 |
首次达到1亿元 |
7 |
91441900MA7GW9WQXW |
东莞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松山湖 |
首次达到1亿元 |
8 |
91441900MA4UJTR063 |
广东云百科技有限公司 |
南城 |
首次达到1亿元 |
9 |
91441900MA4WDH7J0P |
东莞拓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大岭山 |
首次达到1亿元 |
10 |
91441900MA547XJD51 |
广东银华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南城 |
首次达到1亿元 |
依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我市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业务收入[ 软件业务收入是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在报告期从事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软件四项业务产生的销售收入的合计。]占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达30%,已纳入国家统计局在库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65)统计范围,或已纳入国家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
3. 自2018年以来,企业营业收入在2020年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或1亿元,其中,嵌入式系统软件企业2020年营收应不低于5000万元。
4. 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市级财政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况。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资助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其2020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实行补差额原则奖励,每家企业各档次合计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择优择先拨付。市工信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及项目库储备情况,在上述项目范围内,可按统计数据贡献、新增营收额排名等确定最终企业资助数量、奖励比例,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整体预算用完即止。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标明申报单位、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附件1)
2.项目申请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自主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材料,可不多于5份。
5.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及项目申报时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时间在2018年之后的,应提供自成立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 企业2020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列表(附件3),对应的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软件类营收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等)。
以上申报材料前期需网上填报提交。关于企业2020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列表及对应的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软件类营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时只需将其中交易额度最大的3单业务材料作为抽样素材纳入网上提交材料和后期纸质装订材料;项目审核流程如需现场审核的,该项需提供全部原件材料。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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